《觞政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9-13浏览次数:484

《觞政》由明袁宏道所撰。宏道,字中郎、无学,号石公,又号荷叶山樵,湖广公安(今湖北公安)人。万历壬辰(公元1592)进士,历任吴县知县、礼部主事、吏部考功员外郎、稽勋司郎中等职。事迹具《明史·文苑传》。与兄宗道、弟中道齐名,时称“三袁”。
“觞政”即饮酒时用的酒令。关于撰写本书的缘由,作者云:“社中近饶饮徒,而觞容不习,大觉卤莽。夫提衡糟丘,而酒宪不修,是亦令长者之责也。今采古科之简正者,附以新条,名曰《觞政》。凡为饮客者,各收一帙,亦醉乡之甲令也。”由此可见,作者作此书的目的在于使饮酒者遵守酒法、酒礼,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要做到文明饮酒。但《觞政》一书与一般的酒令不同。袁宏道“趣高而不饮酒”“不能酒,最爱人饮酒”,故此书乃趣高之作,非酗酒之作。
是书仅一卷,分十六则:“一之吏”“二之徒”“三之容”“四之宜”“五之遇”“六之候”“七之战”“八之祭”“九之典刑”“十之掌故”“十一之刑书”“十二之品第”“十三之杯杓”“十四之饮储”“十五之饮饰”“十六之词具”等。卷末,另附酒评一则。此书虽无关烹饪技术,但其中提到了一些有关饮食习俗的内容,可作为研究我国古代饮食习俗史的参考资料。如第十二则“品第”云:“凡酒以色清味冽为圣,色如金而醇苦为贤,色黑味酸醨者为愚。以糯酿醉人者为君子,以腊酿醉者为中人,以巷醪烧酒醉人者为小人。”这里对酒划分了品第,并与人进行类比,很有意思。又如第十四则“饮储”云:“下酒物色,谓之饮储。一清品,如鲜蛤、糟蚶、酒蟹之类。二异品,如熊白、西施乳之类。三腻品,如羔羊、子鹅炙之类。四果品,如松子、杏仁之类。五蔬品,如鲜笋、早韭之类。”这里作者对下酒菜进行分类,“清品”“异品”“腻品”“果品”“蔬品”一应俱全,荤素搭配,清淡适宜,从中可以看出古人的饮食情趣和对“清”“雅”之物美的追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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